【扫黑除恶进行时】河西法院宣判两起恶势力案件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9-04-25 14:10:49

河西法院日前依法对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杨建辉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11个月至15年不等;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申波有期徒刑一年,充分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及对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

  经河西法院审理查明,杨建辉等6名被告人去年到津后,因无正当职业,通过“仙人跳”的犯罪方法非法获取财物。他们按照预谋和分工,先后在我市南开区与河西区,利用网络平台约被害人至出租屋,由被告人李某某和林某某趁机发送信息通知杨建辉等人,杨建辉等人再闯入房间,以二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用暴力和言语威胁的方式,利用被害人不敢声张的心理,迫使被害人交钱“了事”。6名被告人在25天内连续作案7起,给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大的危害。6名被告人纠集在一起形成了较为隐蔽的组织,成员较为固定、分工十分明确,已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非法获取财物,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申波系马振伟等10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之一。该集团利用微信软件发送招嫖广告引诱被害人到KTV消费,进而通过威胁恐吓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被告人申波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后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两起案件系河西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向纵深推进阶段后审理的典型涉恶案件。该院坚持依法从快、从严审理,充分展现了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绝不手软的决心和信心,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河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22—5965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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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波 刘华飞
责任编辑:王靖羽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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