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坚持“三保”支出优先 财政监管真紧真严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1-12-28 10:47:32

天津市出台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坚持“三保”支出优先 财政监管真紧真严

天津日报记者 岳付玉

日前,天津市出台了干货满满的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为今后推进改革奠定制度基础。

该实施意见提出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重大政策实施保障能力。深入开展市和区财政收入共同增长激励机制政策评估,建立财政支持区域高质量发展新机制。适时调整市属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各部门和单位将取得的各类收入依法依规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较大的单位,减少预算安排。新增资产配置要与资产存量挂钩,超出资产编制的不予安排预算。

精准编制支出预算,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新增办公用房需求优先在现有办公用房中调剂解决。选取具备条件的行业和领域作为试点,逐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覆盖我市各级财政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善事前评估、预算评审、绩效管理等机制。建立偿债备付金,专项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

硬化预算刚性约束,财政监管真紧真严。各部门预算草案需先报本部门党组(党委)审议后再提交人大审定。严格控制已批复预算调剂事项,各区、各部门在预算执行中提出的新增项目需求,不得从现有部门预算或转移支付预算调剂。除具有专项用途资金外,凡年终未形成实际支出的全部收回统筹平衡。

预警预判防范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建立禁止类管控清单。所有政府债券还息支出全部纳入举债部门预算,各级财政部门对债券资金沉淀浪费的单位,相应扣减其财政拨款,收回资金沉淀期间利息。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按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未通过评估的不得安排预算。

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财政信息共享透明。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供养人员、机构编制等信息。


作者:岳付玉
责任编辑:明晓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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